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届五中全精神和建设美丽兰溪的相关部署要求,大力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价值观念,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助力创建“省文明市”中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积极作用。市妇联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现将入选年度兰溪市“绿色家庭”名单(20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可向兰溪市妇联反映。
-;
邮箱:lxfnl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