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海南省三亚市、浙江省金华市等地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已扩散外溢到其他省份,为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防范疫情输入性风险,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1.及时主动做好信息报备。所有省外或省内有疫情报告地区的入鹰人员,尤其是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旅居史,7月29日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浦江县、东阳市、兰溪市等地)、丽水市经开区、绍兴市诸暨市、温州市瓯海区、衢州市江山市旅居史的入鹰人员,要在入鹰前1天,通过“赣通码”子项目中的“入赣(返乡)报备”平台或者电话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入鹰后立即向我市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请入鹰人员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瞒报、谎报行程轨迹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分类落实人员管控。近7天内,有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鹰人员,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按填平补齐原则,实行相应管控措施。有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入鹰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鹰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鹰人员,入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落实“三天两检”(含第一入鹰点的第1次核酸检测);省外其它地区入鹰人员倡导按“愿检尽检”原则,抵鹰后24小时内主动接受1次核酸检测。入境入鹰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其他风险人群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管控。
3.加强个人健康监测。近7日内,有省外或省内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入鹰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戴好口罩,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随意流动。
4.科学开展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全市39类重点人群按照《鹰潭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
5.合理做好出行安排。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