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印发济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字〔〕6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现就我区淘汰更新及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补贴范围及标准
凡在兖州区内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于年1月1日至年11月30日期间淘汰且符合省市规定补贴范围内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执行济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年、年淘汰补贴标准。
济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年、年淘汰补贴标准
车辆淘汰和注销
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所有人自愿将拟淘汰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或通过二手车出口业务出口,并取得《海关出口报关单》。然后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二手车出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补贴申请
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提交《济宁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登录兖州区*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合办公窗口。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按有关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淘汰车辆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领补贴资金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拆解报废的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营运车辆的一并提供车辆营运证;通过二手车出口业务出口的需提供:《海关出口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营运车辆的一并提供车辆营运证。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加盖所有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3.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账户复印件。单位注销的,提供合法归属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账户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死亡的,提供合法继承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联合办公地点、电话
兖州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联合办公窗口,设立在:新兖交通运输管理所一楼大厅(王因路口南米),联系-。
特此通告。
年11月11日
编辑:张鹏王雯/审核:梁超
终审:赵旭/监制:刘建
兖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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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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