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兰溪第一期犬只领养活动正式开始,为期一周(7月18日—7月24日)。本次共有6只犬只待领养(详情见下表),均为在前期犬类整治行动中收容的无主、流浪犬。
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流浪犬、被弃养犬、被没收犬或超过期限无人认领的犬只,可以由符合规定的个人领养。爱犬人士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证件前往兰溪市博尔康动物诊所(兰溪市横山路号,联系电话)办理犬只领养手续,先到先选。
领养条件:1、能给狗狗一个家:领养人须有固定住所,家中没有饲养犬只,一户限领养一只。
2、要有足够的爱心:保证被领养犬只在领养后不被虐待和遗弃,能够定期为被领养犬只提供食物和日常护理。
3、要有足够的责任心:为被领养犬只进行免疫登记,每年定期携犬只至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
4、要做到文明养犬:领养人须严格遵守《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杜绝任何不文明养犬行为。
待领养犬只信息:
1
品种:八哥
性别:公?
年龄:2岁
2
品种:泰迪
?性别:公
年龄:3岁
3
品种:泰迪
?性别:公
年龄:4岁
4
品种:泰迪
性别:公?
年龄:2岁
5
品种:串串(拉布拉多和中华田园犬)
性别:左边公狗,右边母狗
年龄: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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