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律师,我们这个项目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村级土地承包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村民们经常提到的童律师,就是兰溪市黄店镇王家村的“法治委员”童燕龙律师,自上任以来,他把脉村务、问诊民事,忙得不亦乐乎。
“童律师帮我们村‘法治体检’后,大家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法律漏洞。现在,我们村很信任他,村里开会经常邀请他来参加。”王家村*支部书记卢惠良说。
村里有了“法治委员”,老百姓相当于多了个身边法律顾问。年,兰溪市司法局不断深化落实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探索推行村务协商“法治委员”制度以来,与兰溪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村级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民主协商专项行动”,通过积极吸纳、聘任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务“法治委员”,充分发挥法治在农村建设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创新推进基层“三治融合”,有效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制度融合“法治委员”成“自家人”
兰溪市云山街道永丰村是兰溪市最早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村之一,如今村里准备开发沿江地块垂钓中心及休闲长廊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他们没有着急立项上报,而是请来“法治委员”赵炳贤律师提建议。
赵炳贤经过调查后建议,立项阶段要考虑兰溪城市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以及对于全体村民的安全问题,程序上应征求村民意见,找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再行立项,最后村里暂缓了该项目。正因为“法治委员”在村级治理事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才避免人财物浪费。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已逐步从单一的村务管理向基层*建、乡村建设、经济发展等多领域延伸,普遍存在村级组织缺乏依法决策、依法监督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专业力量等问题,涉法事项的复杂化已不满足于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诉讼代理等传统的法律顾问服务,农村社会治理向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过程治理转变。
今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兰溪市早在年11月就在全省首推村务协商制度,并制定了《建立村务协商委员会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村务协商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组织基础。此外,兰溪是全省最早全面推开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县市之一,年底实现全覆盖,历经多年的发展,建立了合理的法律资源调配、精准服务、过程性督导、绩效考核和经费补贴制度。
年,兰溪市司法局积极谋划“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转型,力促农村法律顾问深度融入乡村,在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专业化力量,探索推行村务协商“法治委员”制度。将中央“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的要求与兰溪市村务协商委员会运行制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有机结合,首批试点选派26名四级以上律师和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兰溪市31个重点村的村务协商委员会担任“法治委员”,实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工程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的议事协商提供法律支持,指导和协助村两委依法履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维护社会稳定,为兰溪村务协商委员会规范运行注入法治力量。
“‘法治委员’就是我们村里的‘村民’,再也不用担心村里的事情能不能说,能不能问,律师的话能不能听的问题了,自己人为自己家做事,当然要尽心尽力,我们很信任他。”兰溪市柏社乡凌塘村*支部书记叶连飞说。
法律协商农村依法治理百姓受益
今年7月,兰溪市委组织部与兰溪市司法局联合下文,开展“兰溪市村级法律服务助力基层民主协商专项行动”,通过吸纳聘任“法治委员”,助推村务协商委员会法治化运行。
方案下发后,恰逢兰溪市上华街道作为换届试点在兰溪第一个启动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面对“一肩挑”、任期三改五、疫情防控常态化、换届前矛盾纠纷集中期等换届选举新形势、新情况,兰溪市经纬法律服务所主任陈爱荣以上华村“法治委员”身份,第一时间协助街道换届工作组,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为村里换届小组审查选举方案,提供选举时现场法律咨询,为村里换届选举全程服务。换届后,陈爱荣又马不停蹄地为村委会班子制定和践行创业承诺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指导和修改,村民们对于“法治换届”竖起大拇指。
同样,云山街道黎明村新农村建设一期工程延期的问题,在“法治委员”陈娣律师的协调下,让村两委缓了一口气。
“法治委员”参与村民自治议事协商,大到村社换届选举、村集体项目招投标、信访积案化解,小到邻里纠纷调处、法律事务咨询,村里涉法涉诉事项咨询处置,被村民贴心地称之为村里的“法治管家”。
规范运行“法治委员”履职有章可循
“村民协商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召开,‘法治委员’只参加会议吗?平时来不来?是不是你们专项行动之后,就不来了?村里没有钱发的,影响他们工作怎么办……”一开始,面对新模式,试点村的村书记们有一连串疑问。
为了能让“法治委员”履职无后顾之忧,长效平稳运行,在制度实行之初,兰溪市司法局就为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后勤保障”。
“法治委员”履职适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制度,除了按照村务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程序履职之外,每月8日、18日、28日(节假日顺延)3天“公共法律服务日”到村常态化服务,履职情况予以记录,纳入年底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和律师参与公益服务事项,并保障工作补贴。今年以来“法治委员”到村服务余次,参与村级工程项目谈判、招投标合同审核等50余件,协助解决邻里纠纷、合同履行等涉法矛盾纠纷80余起,为村级组织换届提供方案审核、法律观察60余次,架起农村法治“连心桥”,是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的践行者。
来源:兰溪市“三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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