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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公办编制教师52名,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15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专业相符(见附件1)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5)专业相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本科毕业生。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在校期间获得过学校三等(二级学院二等)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府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生源(含在兰幼儿园任教满二年,非事业编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4)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情况之一:①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二、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下同)以内;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相符的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具体要求见附件1;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教师资格证对应学科报考,不受专业限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5.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一)中学教师岗位(12名,含小学科学岗位)
学校
语文
数学
科学
社会
蜀山中学
1
职业中专
1
游埠初中
1
诸葛中学
1
马涧初中
1
梅江初中
1
女埠小学
1
黄店小学
1
待定
1
1
1
1
合计
2
4
3
3
定向男生
1
2
1
1
以上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中学教师要求进行考试。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男女交错的方式由考生择取学校。
(二)小学及体美教师招聘岗位(32名)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美术
柏园学校
1
1
1
游埠小学
1
金湖小学
1
下王小学
1
1
诸葛小学
1
1
建设小学
1
石渠小学
1
柏社小学
1
六山小学
1
下陈小学
1
白沙小学
1
墩头小学
1
1
1
石埠小学
1
横溪小学
1
1
1
宋宅小学
1
1
待定
3
2
1
2
合计
13
10
4
2
3
其中定向男生
5
4
1
1
1
上述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男女交错的方式由考生择取学校。
(三)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岗位(8名公办编制幼儿教师)
注:①应聘人员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②乡镇中心幼儿园聘用的非编教师被录用,可优先选择原聘用单位;③可以兼报公办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
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15名编外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
岗位
招聘职数
城区幼儿园
10
乡镇中心幼儿园
5
注:①应聘人员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②由用人单位按合同制管理。
本次招聘各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所缩减的招聘数若需进行调剂或增加其他招聘批次的招聘数,报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另行公告。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男性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小学语文按2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男性教师的招考名额。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办法在兰溪市人民*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网址:
(三)奖励加分
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加6分,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四)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实名申请加入市教育局指定的QQ群,于年8月2日到市教育局签约、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含符合提前批招聘条件人员)。未能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应征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报名采用网上发送个人信息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4)及电子照片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表、报名表及电子照片打包后以“学科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xjtjdas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下午5时前。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有效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的有效报名人员名单在兰溪市人民*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
(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参加)
笔试成绩公布后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入
围面试考生须提交的资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提前填写或打印)、身份证、学历证(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考生。
以“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身份报名的人员,需提供二年(至年8月)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相关依据(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依据,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八、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初审合格考生按浙江*务服务网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要求及时缴纳报考费,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
九、理论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初定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考试地点:兰溪市兰荫中学(兰溪市兰花路6号)。
(三)准考证领取:考试时间公告时一并公告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市人民*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188821128
附件1: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附件2:体育和美术学科专业知识考纲
附件3:个人信息表(网上报名时发送至邮箱:lxjtjdas
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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