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执法局兰江中队执法队员在府前路巡查时,发现一流动摊正在人行道上售卖玉米,不少群众围着三轮车挑挑拣拣,将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
见此,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利用“阳光执法”掌上移动端确认信息后,发现该摊贩孔某已多次被执法队员提醒劝导。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执法队员依法查扣了孔某的电动三轮车,并向其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要求孔某到中队接受处理后再予以归还。
不料第二天,在同一位置同一时间,一辆载着玉米的三轮车又“大摇大摆”出现在人行道上,车筐上还挂着一串铁链,正是前一天执法队员查扣时所用的链条锁。
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孔某交代了事情经过:“我找了开锁公司配了把钥匙,想着既然钥匙能开锁,就顺带把锁也拿走了。”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执法局对孔某作出罚款元的行*处罚,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普及无照经营的危害及相关法规,孔某终于认识到所犯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不再占道经营。
接下来,兰溪市综合行*执法局将继续坚持“柔性执法,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同时依托“阳光执法”大数据系统,严肃查处屡教不改的流动摊贩,持续改善辖区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记者姜一峰
通讯员金业成
编版陈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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