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的司机朋友们注意了!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行为
已经开始抓拍并处罚了
兰溪市交警部门
自今年1月1日起,兰溪市区府前路与兰荫南路岔口抓拍摄像头开始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进行抓拍并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进行曝光,依法处以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目前,交警已曝光处理近50辆机动车。
交警介绍道,在不确定行人是否过斑马线的情况下,司机可以先停车,挥手示意行人先走,如果行人不走,那么车可走。为了保证行人的人身安全和通行效率,司机和行人相互配合是关键。如果司机已经在礼让,行人要抓紧时间走,不要一个接一个走或者故意慢走。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抓拍,让广大车主都树立起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同时,行人过马路时,也同样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斑马线内过马路。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慢一慢,等一等,让一让。
记者:张妙娟
编辑:何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