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届毕业生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双一流”、原“”“”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员)、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兰溪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含兰溪本地大学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获二等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允许非师范);7.全日制普通高校*治、历史、地理、音乐学等紧缺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8.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获得过校级三等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男生单独排序)的专科毕业生。
9.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应聘人员要求专业相符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后出生);
4.年7月底前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视报名应聘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待遇情况
1.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实施绩效工资,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段教师年平均工资福利约16万元,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疗休养、体检等待遇;
3.享受“聚兰工程”购房、租房补助*策(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本科、专科分别给予最高标准4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的租房补助);
4.提供教育人才公寓或按层次给予1万至1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
五、报名办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填好后随同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以“学科+姓名”为文件名发至邮箱:lxjtj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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