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流管所,上门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开展讲座,为流动人口答疑解惑;帮助在兰溪的外来人口成立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大家庭。平安创建工作中,兰溪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大队积极探索,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为抓手,创新方法形成合力,助力平安建设。
由队到所再到站
推进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
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张坦双介绍:“兰溪常住人口有五十几万,外来人口有六万多,两者比例达到1:9。”
在兰溪,每10个人里就有1名外来人员。面对大量流动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综合考虑现实情况,通过下辖流管所在符合一定人口数的村居和社区中设立了28个流管站,每个流管站都有协管员负责开展工作。这些流管站扎根于各村各社区以及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站内协管员们每家每户进行走访,搜集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并及时上报给辖区派出所。
由队到所再到站,推进网格化管理,这样的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了一线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了信息采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也在全年段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流动人口严排细查,并联合相关单位,针对有较多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房开展不定期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进村进企业
让流动人口感受到切实利益
今年7月1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在浙流动人口将告别临时居住证,迎来统一居住证的时代。然而,居住证制度改革毕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验少,任务重,但事关在兰溪广大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积极探索、深化居住证制度改革工作。
大队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进企业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对相关*策和法律进行讲解宣传,面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咨询服务;各流管站也在本辖区村居中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宣传,分发宣传资料,让流动人员们了解到这一*策,体会到切实利益。
兰溪的外地朋友们注意啦!
居住证改革了,申领条件也有了相应调整~~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
积极引导
让流动人口拥有专属之家
在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队引导帮助下,在兰的外来人口建立起了自治组织“兰溪市外来创业者和谐促进会”,并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如上门体检、免费义诊等,为兰溪外来人口提供切实的帮助。
另外,在大队积极组织下,每两年都会举行“十佳新兰溪人”的评选,对兰溪有突出贡献的外来人口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流动人口的积极性、认同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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