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了解到,跟往年一样,今年,兰溪城镇“”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于8月份开始,目前,第一批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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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我市从年开始,每年都开展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三年来,兰溪为人发放补贴资金.19万元。
据了解,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策开始(即从享受第一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今年7月份,为进一步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兰溪人力社保局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人员进行集中的业务知识培训,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配备高拍仪,精简申报材料,由劳动保障员在人社一体化平台上传申报材料即可,缩短申报时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9月份我市开展此项业务的集中受理。“经申报、审核、复核,今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名单已进入公示程序,包含横溪镇、水亭乡、永昌街道、丹阳社区、华丰社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共计发放人,补贴金额53.45万元,接下来,我们将加快复核进度,高质量完成复核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到灵活就业人员手中。”据兰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科科长卢凌玮介绍。
目前,城镇“”补贴集中受理工作已经结束,但错过集中受理时间的人员还可以进行补申报。申报人员持身份证可到就近社区或乡镇(街道)进行办理,经初步审核后上报到就业管理服务处复核即可。
记者成超
编辑陈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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