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0日起
兰溪市在职职工
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开始啦~
想给自己多一份保障
千万不要错过参保
职工虽然有医保
但遇上大病,自负部分仍然很沉重
而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之后
职工生病住院
又多了一条保障的途径
截止到目前为止,前六期已累计有人次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累计报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万余元。
下面是重点内容
拿出小本子记下哦
参保对象
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凡兰溪市行*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属联合工会的单位须由联合工会组织所属全体单位统一参保。
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25人以下的单位医疗互助参保人数%,25人(含)至人(含)的不低于80%,人至人(含)的不低于75%,人以上的不低于70%。
办理时间
年4月20日至6月20日
交纳标准
保障年度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参保。互助保障金可由单位行*、工会、职工个人交纳或共同交纳。互助保障金交纳标准为50元/人。
建档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互助保障金由市总工会承担。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一年,自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报销办理
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互助保障金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工会医疗互助待遇与医保待遇一并结算,即时享受。
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兰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兰花路号一楼)
特别提醒
第六期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和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及特定互助金的申请,到市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都记下来吗?
最后
不要忘记参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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