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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兰溪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人公告(公告概要)
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兰委办〔〕号)文件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诸葛镇、梅江镇、横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兰溪市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户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14日。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的基本路线、方针和*策,严守*纪国法,品行端正,并热心于社区居民服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40周岁及以下(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9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局四楼室)。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注明应聘的具体岗位(统一填写社区工作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50元。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加分事项
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4分。
五、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如果有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40名以上的,该职位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人员的依据。
公告详情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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