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90人(文职辅警12人,勤务辅警78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要求男性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其中报考看守所监管辅警、监察留置辅警年龄放宽至45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3、具有浙江省户籍。
4、符合《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金华市本级及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年龄、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拘留处罚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0月31日17时。
(2)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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