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小学全科教师和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经市人民*府同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5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号)精神,年兰溪市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高中“双学科”复合型教师10名。现将有关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报考普通高校,愿意为兰溪教育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金华市各县(市、区)考生。
二、招生计划
高校名称培养专业计划数户籍地要求备注浙江师范大学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治教育)1金华市各县市区一段线以上杭州师范大学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1金华市各县市区一段线以上杭州师范大学小学教育4金华市各县市区一段线以上衢州学院小学教育4金华市各县市区三、招录流程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我市。市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和体检。期间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出远门。
3.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市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