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手续,让群众少跑路兰溪全面取消关于生孩子的这些证明
为生孩子办证明头疼的市民
再也不用烦了
近日,金华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精减计划生育证件证明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只要怀孕了,医院都得给你接生;怀孕后不得已要引流产,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据了解,原先生孩子要准备相关材料到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医院凭证接生;医院的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手术;需要人工辅助生育或者取环,同理,都需要办理相关证明,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才可以实施相关手术。
而现在,这些证明都不需要了。
今天,兰溪市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通知》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做好计划生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营造鼓励群众按*策生育的*策环境。
《通知》中明确,除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凭证接生、凭证引流产、凭证人工辅助生育、凭证取环等各种限制性规定,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就上述事项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
生育一孩、二孩怎么做?
《通知》第二条规定,合法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夫妻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的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除上述四证外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任何材料。生育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即时发放“生育登记服务卡”。
《通知》中规定,再生育审批推广义乌市做法。生育第三个孩子,审批实行“你承诺,我先批;事后审,失信惩”的工作原则,审批时再生育夫妻可先填写婚育信息登记表并作真实性承诺,申请对象相关生育信息由再生育审批机构负责核查,从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批结果并通过代办员、邮寄等方式送达再生育审批决定书,真正实现群众办理生育审批“最多跑一次”。
卫计局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这里所说的生育第三个孩子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生育三胎。
再生育审批暨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对象
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另外,以后,涉及需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入*入团、评先评优、子女入学、户籍迁移、招工*审等工作中确需开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将由相关责任部门征询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意见,变“群众跑”为“部门跑”。有关当事人确需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各级卫生计生行*部门要从方便群众角度出发,做到服务热情、办事依规。
记者:叶旭萍
编辑: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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