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于洪区造化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造化力单元(编码INZH)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5月2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自然资﹝﹞59号。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怒江西街,南至三环高速,西至沈彰高速,北至文大公路,单元面积约4.4平方公里。二、规划定位:平罗湾新城南部现代化的城市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于裕虎联络线北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于沈于公路两侧及文大公路南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于沈于公路东侧及文大公路南侧。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于城市道路沿线及河流两岸。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快速路为三环高速和沈彰高速,主干路为文大公路、沈于公路、西江街,以及其他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绿线控制公园绿地。黄线控制公用设施共3处。蓝线控制水面。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年4月21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沈于公路西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地块范围:位于于洪区三环路以北,沈于公路以西,用地面积2.14公顷。调整背景:随着造化地区住宅项目的建设,现状中小学无法满足业主子女就学需求,为促进该地区发展、增加基础教育供给,于洪区*府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性质调整申请。调整方案:拟将原地块24班小学(占地2.14公顷)调整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3.5公顷)。于洪旺牛南单元年6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于洪区旺牛南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旺牛南单元(编码INWN)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5月2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自然资﹝﹞59号。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怒江西街,南至文大公路,西至沈彰高速,北至正良四路,单元面积约4.7平方公里。二、规划定位:平罗湾新城的高品质健康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于单元中部和东北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于沈于公路东侧及西江街西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于西江街西侧。工业用地布局于西江西街西侧。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于城市道路沿线。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快速路为沈彰高速,主干路为文大公路、沈于公路、西江街,正良四路,以及其他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绿线控制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黄线控制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及其营业网点共7处。蓝线控制水面。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旺牛北单元年6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于洪区旺牛北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旺牛北单元(编码INWB)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5月2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自然资﹝﹞59号。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怒江北街,南至正良四路,西至沈于公路,北至蒲河,单元面积约4.4平方公里。二、规划定位:平罗湾新城的滨水健康养老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于单元中部和南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于平罗湾大道两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于平罗湾大道两侧及正良四路北侧。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于城市道路沿线。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主干路为正良四路、沈于公路、怒江北街、平罗湾大道,以及其他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绿线控制公园绿地。黄线控制交通设施和公用设施及其营业网点共3处。蓝线控制蒲河水面。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平罗单元年6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于洪区平罗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平罗单元(编码INPL)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5月2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自然资﹝﹞59号。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单元界线,南至蒲河,西至单元界线,北至四环路,单元面积约7.0平方公里。二、规划定位:平罗湾新城北部的滨水生态健康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于单元西部和东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于沈于公路西部及怒江北街东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于居住片区内部。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于城市道路沿线及蒲河北岸。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快速路为四环路,主干路为蒲河大道、沈于公路、怒江北街,以及其他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绿线控制公园绿地。黄线控制公用设施及其营业网点共4处。蓝线控制蒲河水面。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高力单元年6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于洪区高力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高力单元(编码INGL)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年5月27日获得沈阳市人民*府批复,批准文号为沈自然资﹝﹞59号。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沈于公路,南至正良四路,西至沈彰高速,北至蒲河,单元面积约7.3平方公里。二、规划定位:平罗湾新城蒲河南岸的产业园区和生态文化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布局于平罗湾大道北部及单元东南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于沈于公路西侧及居住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于蒲河南岸及主要道路沿线。工业用地布局于平罗湾大道南部。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于城市道路沿线。四、五线控制:红线控制快速路为沈彰高速,主干路为正良四路、沈于公路、西江街、平罗湾大道,以及其他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绿线控制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公用设施及其营业网点共7处。蓝线控制蒲河水面。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北部经济区单元于洪片区年11月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北部经济区单元于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区界,西至怒江西街,南至三环高速,北至正良四路,规划面积3.4平方公里。二、功能定位规划定位为北部经济区单元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现代化的居住片区。三、用地布局片区内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为主。四、五线控制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包括规划地铁八号线线位、雨水泵站、加油加气站、公交场站。红线控制包括快速路三环高速公路;主干路文大公路、正良四路、怒江北街、西江西街等。年4月21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高中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地块范围:位于于洪区三环路以北,青城山路以南,中学东侧,用地面积4.6公顷。调整背景:于洪区北部经济区单元城市化发展迅速、小区入住率较高,为促进该地区发展、增加基础教育供给、提升地区教育品质,于洪区*府提出用地性质调整申请。调整方案:将甘河街西地块规划中小学用地与高中东地块居住用地置换。将甘河街西地块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将高中东地块4公顷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调整前后面积(4公顷)和班型(规划18班小学,占地1.9公顷;规划18班中学,占地2.1公顷)不变;同时为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缓解交通压力,地块北侧增加18m规划路,占地面积0.6公顷。于洪丁香单元年6月22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中心城区丁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公告》。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丁香单元位于沈阳市于洪区,东至西江街,南至白山路,西至沈山铁路,北至三环高速,单元总面积.27公顷。二、规划定位:沈阳西部的地区级公共中心,是集文化娱乐、旅游度假、运动休闲、生态居住于一体的生态型、综合型功能片区。三、规划调整:原规划中,赤山路南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小学用地面积2.6公顷,商业用地面积4.5公顷。规划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小学用地由地块西北侧调至东南侧,规划小学用地和商业用地面积保持不变。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5月20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区丁香单元中海城北地块规划调整批前公告》。
调整地块:东至西江街,南至中海城权属界线,北至规划三环辅路,地块面积约1.7公顷。调整方案:根据区域现状和区域专项规划情况,拟将中海城北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0.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79公顷),同时在居住用地和公交场站间增加12米规划道路,满足交通需求。于洪大韩屯单元年3月13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大韩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批后公布》。
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大韩屯单元东至黄河大街,西至西江街,南至二环路,北至三环高速公路,规划面积.55公顷。二、规划定位:以居住功能为主,集商业、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6月8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大韩屯单元闾山路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草案公示》。
图1:地块位置图图2:原规划示意图拟调整地块位于于洪区大韩屯单元内,闾山路南、长江街西,用地面积1.12公顷。该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结合沈阳医学院发展需求,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同时,将闾山路北、长江街东侧1.12公顷地块的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于洪于洪新城年8月14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文件》。
规划范围:东临城市二环快速路、西临三环高速路、北接沈辽路、南临浑河大堤路,总规划面积19.8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将于洪新城打造成为集生活居住、文化休闲、商贸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滨水生态新城。规划布局:规划结构为“一心、一廊、两带、三区”,“一心”为新城公共服务中心;“一廊”为南阳湖商业走廊;“两带”为商贸服务带、细河滨水景观休闲带;“三区”为以细河水系和南阳湖街为界划分的三个居住区。年9月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新城CYS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公告》。
规划范围:于洪新城CYS01街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南部,东至规划云龙湖街,西至三环高速公路,南至规划细河路,北至沈辽路。总用地面积约.2公顷。规划定位:集生活居住、文化休闲为一体的滨水生态住区。规划调整:原规划中,调整范围内商业用地为14.7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为60.74公顷。规划调整后,调整范围内居住用地为35.6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为30.23公顷,商业用地为4.5公顷,中小学用地为4.02公顷,规划道路用地增加1.09公顷。年5月16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于洪新城细河路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调整地块:细河路南地块西至云龙湖街,南至细河南路,北至细河路,地块面积19.74公顷。调整方案:细河路南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用地,商业比40%,商业临近细河路。将6个地块合并为2个地块,取消内部支路2条。年7月29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于洪新城鼓风机厂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地块范围:东至大通河街,西至金龙湖街,南至厂区权属界线,北至仙女河北路,地块面积约8.56公顷。调整背景:目前,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周围均为居民住宅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周围居民生活已经产生一定矛盾,存在噪声影响、环境污染等问题,本次调整有利于城市功能的集聚,有利于城市的安全与社会安定,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景观风貌塑造。调整方案:拟调整地块由三类工业用地(M3)调整为居住用地(R2),调整用地面积为8.56公顷。于洪红旗台单元年4月16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中心城区红旗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文件》。一、规划范围:该控详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沈山铁路线,南至沈胡路,西、北至三环高速公路,规划面积约.9公顷。二、规划定位:规划定位为以居住为主,物流仓储为辅的功能片区。三、五线控制:绿线控制包括三环路、丹霍公路、东平湖街级铁路沿线控制绿化带等;黄线控制包括规划地铁五号线线位及站点,加油站,供电、通信、消防、供热、排水设施等;红线控制包括丹霍公路、三环路,主干路东平湖街、永安大道、丹阳山路,次干路广业路等。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4月16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国道南红旗台-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调整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西至东平湖街、北至16米规划路,地块面积约0.75公顷。
调整方案:调整国道南红旗台-4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置换医疗卫生用地与商业用地位置,设置16米规划路优化交通。于洪永安新城北片区年12月7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区永安新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三环高速,南至永安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规划面积35.4平方公里。二、用地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围绕新虹湾生态公园布置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文化休闲、艺术展览等功能,打造北部片区中心;沿国道集聚商贸产业,形成商贸发展轴;注重产业发展与生活、服务配套的有机融合,规划形成商贸物流组团、物流仓储组团、物流港居住组团和马三家滨河居住组团。三、五线控制: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及水面用地等。黄线控制包括规划交通枢纽,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排水,环卫,消防设施等。红线控制包括三环高速、城市四环路、国道、永安大道、西北联络线、新蔡公路等道路。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5月23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于洪区永安新城曹台单元陆港大道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调整地块:地块东至新蔡公路防护绿带,南至物流港一号路,西至陆港大道,北至规划路,地块面积35.25公顷。调整方案:拟将陆港大道东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M2)、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和防护绿地(G2),调整用地面积35.25公顷。原方案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33.6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61公顷,调整后,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5.12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13公顷。于洪永安新城南片区年11月17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区永安新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前公告》。规划简要内容一、规划范围:东至三环高速,南至京沈高速,西至规划路,北至秦沈客专,规划面积35.4平方公里。二、用地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一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一心”即在四环路与国道的交汇处,借助俪锦湖的景观优势,打造科技研发、商务商业等功能的片区中心;“一轴”即沿洪汇路集聚形成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发展轴;“四组团”即以生态空间和防护绿地为分隔,形成环保产业区、中心住区、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区、机床城住区四个功能组团。三、五线控制: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及水面用地等。黄线控制包括规划交通枢纽,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排水,环卫,消防设施等。红线控制包括京沈高速、三环高速、沈胡路、国道、洪汇路、新蔡公路、中央大街、永安大道等道路。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年1月12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区永安新城电力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公告》。
规划调整:原规划中,小浑河北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9.8公顷。规划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仓储用地,面积不变。
于洪黄海路单元年7月13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公告》。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黄海路单元位于沈阳市于洪区,东至沈山铁路,西至三环高速公路,南至沈新路,北至沈大路。总用地面积约.6公顷。二、规划定位:于洪区行*办公中心,主城西部地区级公共中心;是以行*办公、商业、文化、居住等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功能区。三、规划调整:原规划中,金杯模具厂地块被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规划为商业用地4.94公顷,加气站用地0.64公顷,公园绿地0.31公顷;南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5.37公顷。巢湖街东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占地面积1.34公顷。蜡化厂影响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22.71公顷。规划调整后,金杯模具厂地块内的商业用地和加气站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10.95公顷,置换绿地面积0.31公顷;巢湖街东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1.34公顷;金杯模具厂地块内的商业用地、加气站用地调至单元西侧蜡化公司卫生防护范围内,规划加气站面积不变,防护绿地0.48公顷,公园绿地0.24公顷,商业商务用地21.35公顷。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下坎子单元年9月10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沈阳市中心城区下坎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文件》。一、规划范围:东至黄河北大街,西至西江街,南至新开河,北至白山路,单元总面积.6公顷。二、功能定位:下坎子单元功能定位为沈阳北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优越的大型居住生活片区。三、用地布局:商业及公共设施用地沿黄河大街和长江北街布置。在新开河沿线和水源保地周边,规划控制城市绿地,形成大型的绿化廊道。居住用地结合现状居住小区进行规划,主要分布在香炉山路两侧。四、五线控制:紫线控制包括国家级文物沈阳新乐遗址。绿线控制包括新开河、塔湾水源地防护绿地及主要道路沿线防护绿地等。规划水面用地主要为用地南部新开河等。黄线控制包括规划地铁六号、九号线、二号线线位及站点、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消防等。红线控制包括白山路和黄河北大街;主干路怒江街、西江街;次干路长江北街、香炉山路等。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每日便民团购货仓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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