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厅办公室《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通知》要求,兰溪市社会福利院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决定从年3月25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返院时间:年3月25日起
2、返院对象:回家过年休养人员、外出就医休养人员、符合条件的新入住休养人员。
3、采用“先预约、再入住”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返院休养员入住时需符合以下条件填写申请表,签署承诺书:(1)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2)无发热、咳嗽等症状;(3)未接触过确诊病例。
4、实行错时分批有序返院。家属陪同休养员按顺序办理返院手续,一位休养员办完入住手续后下一位方可办理,所有来院办理业务的家属均需戴口罩、测量体温,严格执行凭证登记或凭码(绿色健康码)。
5、恢复新入住服务:自年3月25日起恢复新入住业务办理服务,按照要求做好新入住服务。
6、继续加强内部管控:
(1)保持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求;
(2)持续保持院内日常休养人员每日测量体温两次,对出现不适症状的及时处理,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3)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并送医就诊;
(4)适当组织休养人员有序开展室内外活动,舒缓情绪,及时提供精神慰藉服务;
(5)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窗口缴费业务暂时搬至福利院大门,家属缴费有序进行,每位家属缴费相隔一米以上,一位家属办理好缴费后下一位方可办理,每位家属请务必戴好口罩。
春暖花开,就是相聚之时
拥抱春日,告别阴霾
期待我们共同摘下口罩
一起敞开欢笑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欢迎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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