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兰溪发布
今天,记者从兰溪市民政部门获悉,即日起,为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以到该局婚姻登记窗口申请补办或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一样使用频繁,但是在一些重大事项上需要用到,如涉及到财产、出境、生育、户口、工作等。目前,年7月1日以前的婚姻登记信息无法得到共享应用,容易造成部门和群众办事不便。
据兰溪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省跑改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婚姻集中登记以前省内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登记证的补证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做到能补尽补”。
重点补证对象
年7月1日前,全市集中登记前办理的婚姻登记,符合条件的,建议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已有变化的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使用军人证件在浙江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如婚姻登记证上无身份证件号的,建议补领婚姻登记证。
补证时,需要带齐以下证件: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婚姻登记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原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不提供)。其中,补结婚证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补结婚证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如有需要,市民们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