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万名公民个人信息在“裸奔”
浙江兰溪:督促职能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范宝华)日前,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收到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复,称已经完成了一周前收到的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内容。“其他三个单位目前仍在整改中,今天早上我在网上检查时已看到修改情况,但尚有个别地方还有遗漏,我们将进一步跟踪督查,直至全面完成整改。”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毛凌飞说。
今年8月中旬,该院根据金华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毛凌飞抓住浙江省推进数字检察的契机,进入兰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全市各个部门发布的公示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家单位未依法履行公民个人信息去标识化管理职责,在过去不同年度发布的《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公示》《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公示》《异地搬迁补助资金公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花名册》等多项公示信息中,未对其中近3万名公民的个人信息内容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兰溪市检察院认为,在做好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也需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依据我国相关规定,经请示上级检察院批准同意,9月3日,该院对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分别送达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对涉及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内容立即采取隐藏、遮挡等补救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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