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邹鲁”金华,文化资源丰富、地位独特。为充分挖掘、展现这一丰富的资源,提升浙中生态廊道的文化内涵,金华市政协文史委联手市社科联、市方志办、市文物局、市档案局、市婺文化研究会和金报全媒体中心、金华晚报、浙江新闻客户端、金华之声共同推出“廊道上的文化记忆”,寻找八婺共建共融共享共赢的文化力量。
上千年的布片,应该算稀罕之物,要是布片上还有题识,题识中又有“婺州”等文字,那更是凤毛麟角。本文结合相关资料,介绍曾经出土于新疆的三块唐代婺州布。根据布上的题识,这三块布可简称为:“婺州信安县租布”“婺州兰溪县庸调布”和“婺州兰溪县脚布”。
布片出土情况
题识中有“婺州”等文字的三块布,均出土于新疆阿斯塔那古墓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出土两块:“婺州信安县租布”“婺州兰溪县庸调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土一块:“婺州兰溪县脚布”。
阿斯塔那古墓群位于吐鲁番市东偏南约40公里处,是晋唐时期高昌城各族居民的公共墓地。这里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炎热干燥的气候因素,墓中的古尸及随葬物品历经千年不腐,从而保存了大量文物,有“地下博物馆”之称。
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在20世纪初进行过四次著名的中亚考察,考察重点是中国的新疆和甘肃。在第二次考察(-)时,斯坦因从敦煌藏经洞运走了大量珍稀文物。如今,这批文物的文书部分入藏大英图书馆,绢画和丝织品则存放在大英博物馆的斯坦因密室内。源于此事,斯坦因受到来自两方面的不同评价:赞许者,誉之为“国际敦煌学开山鼻祖”;谴责者,贬之为“敦煌偷经大盗”。
第三次考察(-)时,斯坦因到阿斯塔那地区挖掘多座古墓,并在一座保存非常完好的唐墓中出土两块唐代布,即本文简称的“婺州信安县租布”和“婺州兰溪县庸调布”。此事在斯坦因《亚洲腹地考古图记》中有详细记载,并有这两块布的图片。
年第1期《文物》杂志上,刊有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吐鲁番县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清理简报》,介绍年至年在阿斯塔那古墓区出土的一批唐代文物,提到了其中之一的“婺州兰溪县脚布”。笔者又查资料发现,年10月文物出版社出版的《新疆出土文物》画册内,有此“脚布”图片。
布片题识诠释
布上的题识相当于纳税证明。在唐代前期,租庸调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按租庸调法规定,每丁每年要向国家缴纳粟二石,为“租”;“调”随乡土所出,每年缴纳绢(或绫、絁)二丈、绵三两,不产丝绵的地方,则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庸”即每丁每年还要服徭役二十日,闰月加两日,如无徭役,则纳绢或布代替,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
唐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上,前期实行州、县二级制,后期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而乡村基层行政制度一直是乡里制,布上的“显德乡”“梅山里”等,是县以下乡村行政机构,县辖乡,乡辖里。如《通典》卷三《乡党》载:“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三家为保……”
婺州信安县租布
布上的题识是:“婺州信安县显德乡梅山里祝伯亮租布一端,光宅元年十一月□日”。
“婺州”是金华地区的古称,“信安县”在今衢州境内。历史上,衢州地域曾经归属婺州。《旧唐书地理志》载:“武德四年(),平李子通,于信安县置衢州,七年陷贼,乃废。垂拱二年(),分婺州之信安、龙丘置衢州。”
“祝伯亮”是丁口的姓名,“租布”即祝伯亮缴纳的代租之布。“一端”表示布帛数量,古代布帛二端相向卷,合为一匹,一端为半匹,唐代“一端”的长度相当于二丈。光宅元年(年9月~12月),是唐睿宗李旦的年号,在历史长河中如昙花一现,仅存在四个月。而后改元垂拱(),这一年,武则天临朝称制,徐敬业、骆宾王等造反。次年即垂拱二年(),析婺州的信安、龙丘两县恢复衢州。
衢州从武德八年()废除到垂拱二年()恢复,相隔61年。光宅元年即衢州恢复前的第二年,当时婺州信安县人丁兴旺和赋税的发展,已经为两年后衢州的恢复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从“婺州信安县租布”可见一斑。
婺州兰溪县庸调布
布上的题识是:“婺州兰溪县瑞山乡从善里姚君才庸调布一端,绚,神龙二年八月□日绪”。
兰溪县从唐咸亨五年()建立,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而“兰溪”之名一直未变。相关文献记载,兰溪县在唐代设24个乡,宋、元时期设10个乡。岁月沧桑,唐代这24个乡的名单,已悄然尘封在历史深处。宋、元时期兰溪境内十个乡名,在本地志书中有载,其中有“瑞山乡太平里”“横山乡从善里”,而把这两者前后各取一半,再合二为一的唐代“瑞山乡从善里”,则鲜有记载,由于资料短缺,其所在地等相关情况,有待继续考证。
“庸调布”是“庸布”“调布”的总称。“姚君才庸调布一端”意思是,丁男姚君才缴纳的抵庸、调的税布一端。“绚”是验收人的签名。布片上的神龙二年()即兰溪建县第33年,这年的上一年即神龙元年(),是中国历史上非凡时期,发生神龙政变,唐中宗李显复位,武则天去世。
神龙二年(),兰溪历史上发生一件大事,紫岩乡徐宅山背村(今属上华街道)徐安贞中进士,这是兰溪历史上第一位进士,此事被载入版《兰溪市志大事记》。
关于“徐安贞是龙游人”的不同说法,《光绪兰溪县志》卷三《宅墓唐徐侍郎安贞宅》中辨析:“前志(嘉庆兰溪县志)《制科》首列安贞,并志其宅为古迹,而《传疑》引洪遵《东阳志》载安贞为邑人,信安志则以为龙游人,二说不同。又云安贞尝肄业于九峰山,有读书岩,木案、石床在焉,九峰山旧属兰溪,当以洪志为是。”
婺州兰溪县脚布
布上的题识是:“婺州兰溪县归德乡□招里吴德、吴护两人共一端作脚布,鲍良□”。布上没题年月,该布出土时,新疆考古部门结合墓室形制和一道出土的文物分析,确定是唐代布。
相关典籍显示,兰溪县在明代以前,县名“蘭谿”写作“蘭溪”,明、清两代和民国时期,出现两者混用现象,但以“蘭谿”多见。“脚布”和“庸调布”上的“蘭溪”两字,是唐代实物中写作“蘭溪”的例证。“兰溪县归德乡□招里”在本地文献中罕有记载,以致鲜为人知,此地名钩沉了如下往事:宋代兰溪县24个乡调整为10个时,被除名的14个乡中,有一个乡叫“归德乡”,其下辖的基层组织中有个“□招里”。由于历史上龙游、汤溪两县的部分区域曾经属于兰溪,因而,“归德乡□招里”未必一定在现在的兰溪市境内。
“吴德、吴护”和上节中的“姚君才”,是赋役对象的姓名,见证早在唐代,兰溪县境内就有吴、姚两姓繁衍生息。“脚布”是租庸调之外的杂税,“脚”即“脚直”“运脚”,运费之意。“吴德吴护两人共一端作脚布”,意思是“吴德吴护两人共同上交半匹当作运费之税布”。至于两人合交的原因,是因为唐代税布的最小计量单位是端,一端即半匹,如一人达不到半匹,允许就近与他人合成。如《大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载:“若当户不成匹、端、屯、綟者,皆随近合成。”“鲍良□”是验收人的签名。
笔者梳理一下,唐代兰溪县下辖的乡名中,目前能以唐代实物作例证的至少有三个:永昌、归德、瑞山。“永昌乡”见于诸葛镇万田村出土的《唐故前乡贡明经荥阳郑君墓志铭》,“归德乡”和“瑞山乡”见于本文介绍的唐代婺州布。此外,今兰溪市横溪、梅江镇境内,是唐代兰溪建县初期的“通化乡”所在地,唐天宝十三年()置浦阳(浦江)县时,划归浦阳县管辖,年又回归兰溪,鉴于横溪镇出土的《唐故河东柳府君夫人颍川陈氏墓志铭》中提到的“通化乡”,是“浦阳县通化乡”,为此不与前三乡一概而论。
小结
唐代婺州地区苎麻种植已比较普遍,用苎麻纤维织成的布叫“纻布”,俗称“麻布”,是婺州地区主要出产之一。本文介绍的三块唐代婺州布即纻布,冥冥之中,历经万水千山,前往遥远的新疆,在墓中沉睡一千多年后,以“不腐之身”重见天日,可谓非同寻常。这三块纻布为金华、乃至国内的唐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弥足珍贵。
参考文献:
1.斯坦因,《亚洲腹地考古图记》。
2.《吐鲁番县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清理简报》,《文物》.1。
3.王永兴,《隋唐五代经济史料汇编校注》。
4.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
5.《大唐六典》。
6.《光绪兰溪县志》。
7.版《兰溪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