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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朱窈潘李美记者何贤君
8月20日上午,兰溪市马涧镇兰浦路一家钢材店经营者蒋某从马涧执法中队队员手中接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得知要罚元后,明显没有了往日的蛮横态度,表示很后悔,今后定会配合执法队员调查,文明经营。
这也是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中队办理的第一起“零口供”案件。
蒋某是兰浦路上一家钢筋店店主,长期非法占道经营。此前,马涧中队执法队员多次劝导规范,但其均不配合调查,不提供任何资料,也拒绝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为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震慑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马涧中队决定采取“零口供”办案模式,在两位村民的见证下,向该钢筋经营店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店主在规定时间内清理违法占道的钢筋物品。
然而,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蒋某依然没有整改行为。
随后,马涧中队收集了该钢筋店违法行为的相关书证、物证、视频资料及证人证言,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8月20日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零口供”案件的顺利办理,科技助力,让证据“定格”功不可没。
在城区,该局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共享城区公安、环保、建设等部门视频只,自建视频监控28只,增设高空瞭望系统,实现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市容秩序的精准监控。
在乡镇,该局借助四个平台、市“雪亮”工程,在集镇流动摊贩集中的地区安装视频监控,安排执法队员在电脑前值守,一经发现流动摊贩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立即联系最近定点人员前去处置。
“遇到不肯承认违法事实的当事人,我们就将视频监控拍下的内容回放,时间、地点、违法情况等一目了然。”执法队员介绍,在证据面前,大多数当事人都能自觉接受处罚。
自年以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理“零口供”案件27起,其中,马涧中队查处的“钢筋店违法占道经营”一案开了乡镇执法中队“零口供”办案先河,实现了“零口供”办案向乡镇延伸。
“‘零口供’办案并不等于没有口供,而是在行政机关无法取得当事人供述时,利用其他方式取得有效证据并形成证据链,进而证实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程度,最终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办案方式。”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在市容秩序管控过程中,“零口供”办案大大缩短了执法时间,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效果,有效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