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9个设区市、57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7个方面激励政策,其中,兰溪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方面工作较好,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据悉,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较好的县(市、区)有:嘉兴市,瑞安市、长兴县、诸暨市、东阳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建德市、余姚市、湖州市南浔区、嘉善县、兰溪市、开化县(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方面)。
兰溪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紧密围绕“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扎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不断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节地模式和技术手段,开创兰溪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年,兰溪市成功创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方面,能积极挖掘后备资源,因地制宜做好项目规划,创新理念丰富项目内涵,统筹土地、矿山和森林资源,充分发挥全域项目的带动作用。5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强势推进当中。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对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带来积极影响。
今年以来,兰溪已获上级下达用地计划指标.04亩,提前半年完成了今年亩的用地指标保障任务。年获得的指标数已经超过了年及年上级下达的指标数之和。
值班主编: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