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法院敦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如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及时与本院联系,核实后推文将置顶留言公布具体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朱兰军,女,年9月21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后金宅村5组。
朱兰军应归还项某某借款.8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兰军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徐登碗,男,年12月3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建设二新村16幢1号。
徐登碗应归还傅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登碗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张海港,男,年6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下陈村后新屋9号。
张海港应归还王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海港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杨靖凯,男,年4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杨宅村8组。
杨靖凯应返还何某转让款元、并支付各类损失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杨靖凯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叶龙,男,年1月10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一村。
叶龙应归还丁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龙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吴龙兴,男,年4月10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大元村6组。
吴龙兴应支付陈某某各项赔偿款.97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龙兴仍未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王俊杰,男,年3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下王村8组。
王俊杰应偿付某公司租金、物业费共计.82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俊杰仍未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陈永财,男,年2月9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仓后新村34号。
陈永财应支付陈某寿,陈某兰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共计.21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永财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曹国明,男,年10月7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金星村乌岩坑。
曹国明应归还骆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曹国明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王正强,男,年6月27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红联村1组。
王正强应归还万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正强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杜方盛,男,年11月9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屏石头村1组。
杜方盛应支付许某挖机租赁费用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杜方盛人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楼旭燕,女,年12月28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尚阳村3组。
楼旭燕应偿还赵某借款元及利息等,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楼旭燕未履行。
被执行人朱健生,男,年4月3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雅西路9号。
朱健生应支付谢某某工资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健生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王荣昌,男,年10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王莲塘村7组。
王荣昌应归还陈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荣昌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傅正强,男,年11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西关田村号。
傅正强应赔偿刘某某.04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傅正强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楼佳,男,年10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锦绣家园B幢21楼B座。
楼佳应支付蒋某某等抚养费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楼佳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季青青,女,年8月5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水涧村2组。
季青青应归还浙江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98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季青青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方子剑,男,年4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湾村下街头。
方子剑应归还吴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子剑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吕洪兴,男,年4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高路村玉湾68号。
被执行人吕如彪,男,年11月4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高路村玉湾68号。
吕洪兴、吕如彪应归还浙江义乌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6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洪兴、吕如彪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龚海华,女,年1月6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村徐塘下8组。
被执行人徐文正,男,年6月26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村徐塘下8组。
被执行人徐仙弟,男,年12月15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村徐塘下8组。
龚海华、徐文正、徐仙弟应归还傅某某借款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龚海华、徐文正、徐仙弟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金建国,男,年9月26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五爱路号。
金建国应支付陈某某、陈某某、金某某工资共计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金建国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刘俊峰,男,年12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车路村13组。
刘俊峰应归还傅某某借款.28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俊峰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赵碧玉,女,年1月30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起鸣村古塘。
赵碧玉应赔偿傅某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8元,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赵碧玉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郑晓林,男,年1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滨江路号鸿城铂兰湾1幢。
郑晓林应归还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郑晓林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何荣法,男,年3月18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缸窑村3组。
何荣法应归还吴某某借款.98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何荣法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叶煌杰,男,年8月28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廿三里村沿溪路45号。
叶煌杰应归还单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煌杰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郭滨,男,年3月26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建设中路号。
郭滨应返还周某投资款和补偿款共计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郭滨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邓邦清,男,年2月10日出生,住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中街号。
邓邦清应归还王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邓邦清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卢跃璋,男,年8月2日出生,住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联丰村郭塘自然村号。
卢跃璋应归还王某某借款元及利息,义乌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卢跃璋仍未履行。
原标题:《失信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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