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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通讯员沈建庭徐金浩陈家浩
11月21日,兰溪农商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兰溪市聚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三方协议,指定兰溪农商银行为国开行向兰溪市桃花坞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结算代理经办行。根据协议,兰溪农商银行代理发放该项目19亿元的棚户区改造资金,首期3.5亿元的资金即将拨付到位,这标志着该行成为全省金融机构及农信系统中成功代理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经办行之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和兰溪市聚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启动桃花坞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后,在省农信联社的关心、协调和指导下,行领导亲自组织营销团队多次上门对接,提出具体方案,突出宣传该行的服务品质、管理能力和综合优势,并最终赢得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肯定,成功签署了三方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委托兰溪农商银行的事项,主要是为贷款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开立账户服务,办理贷款项目项下与贷款资金相关的结算业务,及时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贷款项目实施主体经营管理情况。按照贷款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快捷、安全的汇划资金,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到账。此外,兰溪农商银行还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组,专人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项目贷款资金实时监管,保证每一笔信贷资金“用对、用好、用全”。
兰溪市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惠及民生,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此次兰溪农商银行成功代理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资金,在提升自身业务发展外,还将以优质的服务推动兰溪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加快兰溪沸腾,助力“一区一地一城”建设,实现“大治大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