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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江平
兰溪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经兰溪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已于3月14日开始正式实施。
禁燃区是指市政府划定的禁止销售、燃用煤碳、原油、重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此次兰溪划定的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总面积约为36.83平方米公里。
城东(云山街道)禁燃区范围:环城北路—永进路—赤松路—环城东路—婺江路—兰江路—黄湓堤路封闭区域(含原徐尚源行政村,面积约为:7.64平方公里);
城西(兰江街道、经济开发区)禁燃区范围:兰江西岸—滨江路—横山风景区外线—兰花路—环城西路—振兴路—渔洲路—丹溪大道—汪高路—登胜路—兰甘公路(含兰芝风景线公路沿线)—环城北路封闭区域(面积约为:23.67平方公里);
城南(上华街道)禁燃区范围:新湖香格里拉—金华江西岸—马达溪北岸—迎宾大道封闭区域(含迎宾大道公路沿线两侧米及横山行政村,面积约为:5.52平方公里)。
据了解,今后,兰溪市政府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时调整拓展禁燃区划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