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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6/20 10:54:00
                            

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近日,兰溪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民生保障领域,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明确了保障对象、建设标准、租金标准和发展方式,提出了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财政补助、税费及金融、水电气优惠、公共服务等多项政策支持,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切实增加房源供给。

《实施意见》还从准入管理、建设管理、租住管理、权属管理四个方面着手,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兰溪就业,且在工作所在乡镇(街道)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宿舍型建筑面积以20至45平方米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有条件的项目可配置家具、电器等,实现拎包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应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兰溪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将达到15%以上,全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

接下来,兰溪将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治理、精细管理,着力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规模,努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从供给端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服务兰溪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支撑保障。

原标题:《“十四五”期间,兰溪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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