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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一新店开业未分类垃圾被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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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姜一峰通讯员范梦萍)“这家新店装修倒是蛮好看,但老是把垃圾整袋整袋放在垃圾桶边,还都没分类过!”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接到环卫工人举报,称丹溪大道一家新开的店铺各种垃圾未分类,而且经常直接放在垃圾桶边,影响市容市貌。执法队员立即前往丹溪大道进行现场查看,只见该店铺门口人行道的垃圾桶已被整袋的垃圾堆满,装不下的直接堆放在垃圾桶边。执法队员仔细查看后,发现泡沫板、塑料纸箱及打扫卫生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混装在一起,完全没有按要求进行分类。“新店刚开业,我们忙着招待客人,顾不过来,马上整理,马上整理。”店主叶先生说。执法队员依法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要求改正。然而,当执法队员第二天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并没有按照要求整改,仍然“大摇大摆”将垃圾混丢在垃圾桶内。执法队员对叶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开出了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我这个店是刚盘过来的,刚开业,很多东西还在整理,之前老听说垃圾分类,没想到这么严格了,我以后不会再犯了。”当事人叶先生懊悔不已。“兰溪推行垃圾分类已经很久了,但还是有些新开业的店铺垃圾分类意识淡薄,觉得都是口头说说的,没有将垃圾分类的口号转化为实际行动。”兰江中队新城分队分队长张园表示,“接下来,中队将继续走访辖区新开业商家,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对屡听不劝的商家进行严肃处罚。”

来源:兰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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