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兰委办〔〕号)文件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诸葛镇、梅江镇、横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兰溪市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户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14日。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的基本路线、方针和*策,严守*纪国法,品行端正,并热心于社区居民服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40周岁及以下(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局四楼室)。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注明应聘的具体岗位(统一填写社区工作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50元。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加分事项
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4分。
五、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如果有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40名以上的,该职位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人员的依据。
六、体检入围
应聘者按加分分数、面试成绩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乡镇人民*府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说明
1、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因故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分配由乡镇研究确定。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局、诸葛镇、梅江镇、横溪镇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