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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徐俊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接市民举报,称人民南路东风广场周边有2棵行道树被人为破坏,执法队员立即前往展开调查。下午6点,完成证据固定、价格评估等工作后,该局对涉事广告公司开出2.1万元的“罚单”,整个案件从立案侦查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只用了不到8小时。
这两棵被破坏的树木一棵为樟树,一棵为法国梧桐,两棵树的支干均已被砍掉,只剩下光秃秃的主干。经调查,该破坏行为是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人员所为,只因这两颗树木长得比较高大茂盛,遮盖了附近的广告牌。
据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两棵行道树的胸径均在40厘米以上,已经有几十年的树龄。而且,法国梧桐树和香樟树近段时间刚换好新叶,处在生长旺季,经过这么一破坏,要好几年才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不仅影响树木生长,也破坏了城市形象。
本着公开、公正、依法的原则,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价格评估机构对两棵树进行评估,作为处罚依据。
下午2点,涉事广告公司工作人员丁某至云山中队接受询问调查,陈述了违法事实。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财产。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共建绿色、美丽、生态的家园。